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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时间: 2023-12-25 05:33:37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拟以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库存股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475,107,147股,公司回购专户证券账户剩余股份6,373,443股。经测算,在不考虑自2023年1月1日及之后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导致的股本变动情况下,公司2022年度拟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为34,687,337.04元(含税)。

  如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派发每股现金红利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

  2022年,中国医药制造业发展增速一下子就下降。截至12月,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累计同比增速为-3.4%。具体来看,2022年1-2月,中国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累计增速在去年高基数的背景下仍保持12.9%的快速地增长。进入二、三季度,全国经济下行、需求萎缩,对医药产业研发、生产及产品进出口等造成较大冲击,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累计增速进入负增长,并呈持续下降态势。第四季度,伴随国内经济发展形势逐步向好,医药制造业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累计同比增速下降趋势放缓。

  2022年,医药板块主要的扰动因素在于经济下行、外部市场环境、国际冲突、能源危机等因素的变化,对企业个体的冲击也显而易见。估值上,医药板块整体已确定进入历史十年的底部水平。但产业向上的确定性并没发生改变,供、需、支付三方的政策具备延续性,部分措施趋向纠偏从而更加合理化。供应上,主要体现在集采对仿制药尾部企业的淘汰已经充足表现,创新药在2022年经历了一波去伪存真、大浪淘沙。需求上,主要是深度老龄化带来求医用药刚需,随着经济的逐步恢复,最终会释放以及消费医疗的持续升级,行业巨大的总量增长并没有停滞,结构性的变化和改善并没有倒退。支付上,主要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深入,医保的总收入仍在增长。

  医药行业是典型的弱周期性行业,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医药的需求刚性大、弹性小,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小,因而医药行业具有防御性强的特征。在当前社会存量财富巨大、中国经济仍然维持稳健增长的宏观背景下,国民对健康的追求不会停止,且随着国内药政和医保改革大框架基本搭建完成,中国医药产业破旧立新、继往开来,逐步从扭曲的仿制模式向真正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创新模式转型,期间蕴藏着丰富多元的结构性机会和长期可持续的总量增长。

  中恒集团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高新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位居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中华民族医药百强,具备领域优势和产品的优点。公司主要经营业务以医药制造、健康消费为主线,深化拓展医药研发、中药资源、日化美妆、医药流通业务等板块。公司医药制造业在行业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及忠诚度,现已形成完整的医药产业链经营模式,集科研、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为广西龙头药品生产企业。公司紧紧围绕高水平质量的发展要求,管理上的水准逐步提升,品牌价值得到市场认可,报告期内荣获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单位”、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全国质量诚信标杆企业”、“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广西工信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单位”、“凉粉草原料深加工之古法龟苓膏出口生产基地”、“广西工业公司质量标杆”等称号;复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香港认证中心“优质正印”;荣登“2021年度中国中药企业TOP100排行榜”第19名,“2021中成药企业TOP100排行榜”第23名,中恒集团、梧州制药入选“2021年度中国品牌价值评价榜”单,在“中华老字号”榜单中分别以品牌价值位列第10位、第12位。

  “十四五”以来,中恒集团紧扣高水平质量的发展目标,以医疗医药健康领域的传承与创新为责任,以提升人类生命质量体验为发展使命,提升我们正常的生活品质,传承健康文化,提倡医养结合,造福社会大众。中恒集团以医药制造为核心主导产业,旗下控股8家重要子企业。其中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家、上市公司1家(重庆莱美药业,股票代码:300006),业务涵盖医药制造、健康消费、医药研发、中药资源、日化美妆、医药流通等领域。

  (1)梧州制药主要是做中成药生产制造业务。梧州制药走过近百年历程,已发展成为一家现代医药生产企业,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广西龙头药品生产企业、华南区大型中药注射剂生产企业,并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认定。梧州制药资源丰富、优势突出,拥有14大类剂型217个品种308个药品批准文号(中成药181个、化学药制剂118个、原料药9个)。其中,独家生产品种23个,106个《中国药典》收载品种。梧州制药基本的产品有注射用血栓通(冻干)、中华跌打丸、妇炎净胶囊、结石通片、炎见宁片、安宫牛黄丸、蛇胆川贝液、荧光素钠注射液等,产品治疗范围囊括了心脑血管、神经内科、内分泌、骨科、眼科、妇科、儿科、呼吸、泌尿系统 等领域。其中,心脑血管疾病用药注射用血栓通(冻干)是梧州制药的核心医药品种,中华跌打丸为梧州制药原研生产,国家发明专利产品、国家药典品种。注射用血栓通(冻干)、中华跌打丸、妇炎净胶囊、结石通片等4个产品被评为高新技术产品。梧州研发实力丰沛雄厚,拥有有效专利125件,其中发明专利98件,实用新型专利13件,外观设计专利为14件。梧州制药还拥有“中华”“晨钟”和“中恒”等商标。中成药产品专属商标“中华”品牌获得国家商务部授予“中华老字号”荣誉称号,梧州制药也是现今我们国家医药领域唯一一个获准使用“中华”命名商标的企业。

  (2)莱美药业成立于1999年,2009年10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为300006,系首批创业板28家公司之一,为重庆首家登陆创业板的上市公司。莱美药业连续多次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研项目,2019年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荣获“中国成立70周年医药产业优秀企业光荣榜--标杆企业”,2021年被重庆市经信委评为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实验室,2022年被国家知识产权局评为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莱美药业主体业务为医药制造,莱美药业产品品种丰富,结构符合常理,莱美药业基本的产品为化药,涵盖特色专科类(最重要的包含抗肿瘤药、消化系统药、肠外营养药)、抗感染类等。莱美药业重点品种纳米炭混悬注射液(卡纳琳),首家获得CFDA批准的淋巴示踪剂,卡纳琳连续四年获得“中国化学制药行业原研药、专利药优秀产品品牌”、连续两年获得“中国化学制药行业其他各科用药优秀产品品牌”、获得“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2019-2021年)”、获得“2021年中国产学研合作创新与促进奖”等多项荣誉称号。该产品拥有非常良好的淋巴趋向性,达到淋巴示踪的目的;还可作为药物载体,将药物载入淋巴系统,达到淋巴靶向治疗的目的。

  此外,莱美药业基本的产品还包括盐酸克林霉素注射液、氨甲环酸注射液、氨甲环酸氯化钠注射液、注射用盐酸纳洛酮、丙氨酰谷氨酰胺注射液、注射用丙氨酰谷氨酰胺、艾司奥美拉唑肠溶胶囊(莱美舒)、注射用磷酸氟达拉滨等。

  双钱实业是一家集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的现代化生产企业,致力于龟苓膏制作技艺的保护传承工作,在全国首创了“双钱”牌易拉罐装龟苓膏和塑料碗装龟苓膏,成为龟苓膏产品工业化的先驱,成功培育了梧州龟苓膏中的正宗品牌——“双钱”牌。双钱实业不断扩充产品类型,罐装龟苓膏系列、碗装龟苓膏系列、乐吸吸系列、龟苓膏粉系列、风味龟苓宝饮料、粥系列新产品等共计130多种品种规格,并在2022年深挖健康食品潜力,接连推出多款乐吸吸荔枝龟苓膏和冰冰粉膏系列、植物果冻,以及红豆罐头、绿豆罐头、白砂糖。“双钱”牌龟苓膏连续荣获“广西名牌产品”称号;“双钱牌”商标连续多年被评为“广西著名商标”称号。2007年,被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08年,获国家质检总局批准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2010年,获首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银奖;2011年,荣获第一届广西名特优农产品交易会金奖;同年,双钱商标荣获“中华老字号”称号。双钱实业获得2017年中国质量诚信企业、2018年被授予第三届梧州市市长质量奖提名奖等殊荣、2019年荣获梧州市旅业协会2018年度先进会员单位、2020年荣获自治区“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2021年被评为2020年度自治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被认定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龟苓膏配制技艺》的保护单位。报告期内,双钱实业荣获“2022年广西智能工厂示范企业和数字化车间企业” “广西工业公司质量管理标杆”“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养单位”“梧州市知识产权先进单位”“香港优质‘正’印认证”等荣誉称号,并顺利通过自治区农业产业化重点有突出贡献的公司监测。

  中恒创新作为中恒集团研发平台,负责新产品研发和技术、产品提升工作,管理和建设研发技术平台。近年来,中恒创新聚焦医药大健康领域,根据中恒集团科学技术创新需求,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研发服务,重点围绕广西医药产业重点技术领域的前瞻性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和战略新兴起的产业核心技术等方面,积极开展科学技术创新与研发,主要研究方向有中药创新药和三七系列产品研究开发(三七产业链的深度开发),以及化学药(包括创新药和高端仿制药)、健康食品和日化用品的开发等。自成立以来,中恒创新慢慢地增加企业资质和能力建设,积极构建科研创新平台,注重知识产权保护。2021年被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获批为广西新型研发机构,2022年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与上海中医药大学共建的“三七研究中心”、与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共建的创新中心等多个产学研平台;共申请专利26件,其中发明专利19件。

  中恒集团落实《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倡导“中医药企业自建或以订单形式联建稳定的中药材生产基地”的要求,以乡村振兴为契机,积极探索现代农业生产新技术与中药材种植相结合,投资打造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基于三七和“桂十味”等广西特色药材资源开发中医基础的特色组方的健康食品和日化功能性产品;围绕健康滋补,膳食养生市场深耕健康食品领域,扎实推进特医特膳功能食品、功效饮品的开发;依托中药材种植基地开展种苗“育繁推一体化”建设,布局制药企业大宗常用、药食同源类、桂十味等核心中药材品种。

  田七家化是一家以口腔护理为主的多元化的日化企业,也是上市公司将制药技术应用于日化美妆行业的重要开拓者之一。田七家化旗下拥有“田七”“田七娃娃”“纯棉时代”等品牌。田七家化以三七总皂苷提取技术及口味回甘与养龈护龈相结合为品牌定位,推出覆盖口腔护理(成人及儿童)、衣物护理、家居护理系列新产品,完成包括漱口水、口喷、洗衣液、洗衣凝珠、电动牙刷、冲牙器、电动牙膏等产品的上市,全面激活“田七”“田七娃娃”“轻松管家”“纯棉时代”等品牌,进行家族式联合营销,适时推动市场首发上市,扩大田七品牌的国内国际影响力。

  中恒医药以广东、广西区域为核心进行市场布局,开展深度分销及终端配送。中恒医药控股的广西广投医药有限公司,是广西医药动员中心依托单位,列入自治区“军民融合”医药企业行列,以西药、中药和医疗器械批发、物流配送、零售连锁以及第三终端为核心业务,与国内众多知名药械厂商、药品经营企业及医疗机构建立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并与广西区内大部分二、三甲综合医院保持良好的业务合作伙伴关系,在广西区内14个地级市建立了较好的销售网络和售后服务体系。公司将强基拓新,采用双轮驱动模式,医院和大零售双市场运营驱动业务发展,通过渠道自控下临床推广精细化运营、线C精准营销、自控渠道直配终端B2B平台营销等三大营销创新。公司在医院端市场主要围绕定级医院脑卒中循证依据、百家标杆三甲医院、千家区县标杆医院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建设。

  1.采购模式:一是依据公司的年度采购计划,以市场调研为基础,通过公开对外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等方式积极引进优质供应商,在符合标准要求的供应商名单里筛选并确定采购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同时对采购合同执行的所有的环节进行严密的跟踪、监督,从供应商确认订单、发货、到货、检验、入库以及使用情况等,实现全过程管理,保障原辅料供货质量和价格上的优势。二是建立中药材种植基地以及可追溯体系,采取自投自产以及“公司+合作社+农户”的模式进行扩大生产规模,由种植基地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产品回收;同时依据公司战略收储进行采购,针对大宗中药材投料需要,进行充分市场调研,抓住产地收储的契机,适量收储采购,降低采购成本。三是采用战略采购模式,锁定半年至全年用量,克服国家大宗贸易价格居高不下的因素影响,结构性持续降低采购成本。

  2.生产模式: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模式制订生产计划,月度召开产、供、销协调会,由销售部门依据销售走势预测编制下月的销售计划,再由生产、采购部门结合产品库存情况确定下月的生产计划。各生产车间依据月度生产计划定制生产作业计划,并据此安排生产。公司严格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生产部负责具体产品的生产的全部过程管理,质管部则对各项关键质量控制点做监督,保证产品质量。

  3.销售模式:公司以专业化学术推广为主,结合渠道分销的销售模式。医药板块主要销售模式有直营推广模式、代理销售模式等。公司依据不一样的产品,采用省级代理、区域代理、指定区域代理以及与大型商业公司合作的方式,销往医院及各级销售终端。另外,为顺应医药行业政策改革的趋势,公司加大对重点产品的市场推广力度,开发院外OTC终端市场,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加强对终端市场的掌控力,深入有序开展市场拓展活动,不断的提高有关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

  一是通过组织召开学术会议,建立专业学术形象,稳定销售团队,热情参加集中带量采购,不断维持和扩展注射用血栓通(冻干)市场占有率。二是通过转换普药营销思路,一直在升级产品包装及增加品规,拓宽OTC营销渠道,开启便民药房推广模式,通过“院外+院内”双引擎销售模式推动销售。公司通过与九州通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强强联手合作拓展市场,重点普药产品销量明显地增长。莱美药业重点产品凭借多年来的临床应用基础和在其他适应症领域的拓展,实现了某些特定的程度的增长。后续公司将集中核心资源围绕战略发展规划,以心脑血管、抗肿瘤、消化道、抗感染、骨科等细致划分领域为基础,积极引进新产品和新技术,推动营销升级和技术升级,进一步做精做强,促进公司业绩的稳定增长。三是健康消费和日化美妆方面,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加强产品营销售卖,线上通过自主直播、与头部主播、明星主播合作开展带货销售、线上平台发布产品信息等形式;线下通过堆头陈列、店内特价、买赠促销等进行店内引流,积极开发专业团购客户,有效促进销售业绩增长。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该依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14亿元,总利润0.69亿元,净利润0.1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39.14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总额117.57亿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2023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广西梧州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中恒集团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莫宏胜先生主持。独立董事李俊华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现场会议,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中恒集团《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法律法规,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及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三、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四、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五、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报告的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六、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社会责任报告》;

  七、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八、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九、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库存股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十、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十一、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十二、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长莫宏胜先生,副董事长倪依东先生,董事李林先生、李文先生、王海润先生、徐诗玥女士因与审议事项存在关联关系,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十三、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安全环保和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基金奖励方案的议案》;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在2022年度紧紧围绕安全环保节能减排目标,坚决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扎实的工作和有效的措施,完成年度安全环保和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所签订的控制目标。根据《公司安全环保和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基金实施管理规定》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领导班子成员发放安环考核基金额外奖励资金。

  董事长莫宏胜先生、副董事长倪依东先生、董事李林先生因与审议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十四、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长莫宏胜先生、副董事长倪依东先生、董事李林先生因与审议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十五、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十六、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3年5月8日(星期一)下午2点30分在广西南宁市江南区高岭路100号办公楼会议室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一)《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七)《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议案》;

  (八)《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十)《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2023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3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广西梧州工业园区工业大道1号中恒集团会议室召开。监事韦毅兰女士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现场会议,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主要经营情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我们保证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五)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六)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七)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八)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九)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的预计,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交易价格根据市场化原则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

  (十)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首次授予的4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时公司2022年度业绩未满足《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相关业绩考核条件,公司拟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3,944,250股予以回购注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库存股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2,389,674.15元,其中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025,459.61元,提取盈余公积金1,175,496.2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380,086,278.25元,减去本期对2021年利润分配92,480,633.71元,2022年度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2,365,455,607.87元,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1,635,512,493.13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法》《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的决定》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库存股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475,107,147股,公司回购专户证券账户剩余股份6,373,443股。经测算,在不考虑自2023年1月1日及之后因“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事项导致的股本变动情况下,公司2022年度拟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为34,687,337.04元(含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023年3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发展、盈利水平、未来发展计划等各种因素,并兼顾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回报而制定,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董事会做出的利润分配方案表示同意,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为了真实、客观反映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或“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的商誉及存在减值迹象的无形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相应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具体明细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规定,公司应当每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原则,公司委托了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康公司”)对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莱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使用寿命不确定以及存在减值迹象的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相应的资产评估报告(重康评报字(2023)第44-2号、重康评报字(2023)第44-3号),根据评估的可收回金额,对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无形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具体情况为:

  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至少应当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委托华康公司分别对并购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形成的包含商誉资产组、广西田七家化有限公司包含商誉资产组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并出具相应的资产评估报告(重康评报字(2023)第44-1号、重康评报字(2023)第44-4号),根据评估的可收回金额与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比较,相应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具体金额为:

  公司本期计提上述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1,493.52万元,减少本期合并利润表利润总额金额为11,493.52万元,减少本期合并净利润11,395.32万元,减少本期合并报表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175.74万元。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被担保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以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及其子公司;购房客户(以下简称“被担保人”)。

  ●担保金额:2023年度担保的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含莱美药业及其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34,451.64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5.29%。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部分被担保人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确保生产经营、基础建设、投资并购等活动过程中的资金需求,2023年公司将继续在各金融机构申请一定的融资授信额度。公司及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2023年度拟在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不超过40.00亿元(含40.00亿元),最终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其中,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5.00亿元。

  2023年3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下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用信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直至新决议形成。

  2.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为中恒集团贷款提供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之间为彼此贷款提供一般保证或连带责任保证;

  3.中恒集团以其自有资产为其自有贷款或为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的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或质押担保;

  4.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以其自有资产为其自有贷款或为中恒集团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或质押担保、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以其自有资产为其下属子公司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或质押担保、纳入合并范围子公司以其自有资产为彼此贷款提供抵押担保或质押担保。

  以上提供担保的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亿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4.00亿元,向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17.50亿元,为购房客户提供信用担保额度不超过3.50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融资业务发生的融资类担保以及日常经营发生的履约类担保。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中恒集团目前负责开发建设旺甫豪苑项目,建设内容为住宅、商业用房等。根据银行政策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为加快旺甫豪苑建筑销售,中恒集团公司与银行签署合作协议,为购买相关房屋的合格银行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3年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5亿元;另外公司控股孙公司南宁中恒投资有限公司目前负责开发建设中恒医药智造谷项目,建设内容为工业厂房。根据银行政策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为加快中恒医药智造谷项目工业厂房销售,南宁中恒投资有限公司拟与银行签署合作协议,为购买本公司工业厂房项目的合格银行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2023年新增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5亿元。阶段性担保期间自金融机构与借款人签订单笔借款合同之日起,至该笔借款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抵押登记手续已办妥且贷款人取得抵押财产的《他项权利证书》或保证人将《借款合同》项下《房屋所有权证》办理完毕,并将《房屋所有权证》交由贷款人核对无误、收执之日止。

  在上述授权年度担保预计范围之内,对全资子(孙)公司和控股子(孙)公司的担保,当发生调剂使用时,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可以从其他子公司担保额度调剂使用,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只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子公司调剂使用。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批发;食品销售;药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管理;专业设计服务;货物进出口;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中草药收购;化妆品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农副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莱美医药资产总额为11,722.19万元,负债总额为10,609.17万元,净资产为1,113.02万元;2021年度,莱美医药实现营业收入3,382.39万元,实现净利润-3,912.67万元。

  经营范围:化学药品制剂制造;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国家法律和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涉及许可经营的产品需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药品研发;医药咨询;品牌推广营销;药品、卫生材料及医疗器械的招投标代理服务;商业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服务;市场管理服务。二类医疗器械生产(限分支机构);二类医疗器械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康源制药资产总额为18,032.37万元,负债总额为13,614.14万元,净资产为4,418.23万元;2021年度,康源制药实现营业收入4,122.24万元,实现净利润153.78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康源制药资产总额为15,817.60万元,负债总额为11,310.22万元,净资产为4,507.39万元;2022年1-12月,康源制药实现营业收入1,236.48万元,实现净利润89.15万元。

  经营范围:医疗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医学研究和实验室发展;生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销售:化学试剂和助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实验分析仪器、塑料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四川康德赛资产总额为6,067.33万元,负债总额为407.74万元,净资产为5,659.59万元;2021年度,四川康德赛实现营业收入1.65万元,实现净利润-2,605.17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四川康德赛资产总额为5,543.81万元,负债总额为465.94万元,净资产为5,077.86万元;2022年1-12月,四川康德赛实现营业收入15.84万元,实现净利润-2,081.73万元。

  经营范围:药品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销售:化工原料及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以上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需审批许可的,未取得有关审批许可不得经营)**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莱美隆宇资产总额为39,064.06万元,负债总额为2,276.35万元,净资产为36,787.71万元;2021年度,莱美隆宇实现营业收入15,627.67万元,实现净利润1,415.88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疗用品及器材、药品、食品、消毒用品、卫生用品、包装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工品和易制毒化工品)、化学试剂及助剂(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妆品、日用百货、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办公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仪器仪表的销售;医疗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医疗设备租赁;医疗设备安装和维修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仓储、物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配送及相关咨询服务;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向个人消费者提供药品);互联网信息服务;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贸易经纪与代理;药品和食品的研究、开发;医药产品及食品的技术转让;企业营销策划服务;企业品牌推广、维护服务;广告宣传推广、学术推广服务;礼仪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贸易(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限制的经营活动)。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莱美德济资产总额为81,172.12万元,负债总额为74,449.16万元,净资产为6,722.96万元;2021年度,莱美德济实现营业收入97,034.67万元,实现净利润4,983.09万元。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480号1栋1-5层

  经营范围:医药技术研发、技术咨询(不含医疗卫生活动)、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四川瀛瑞资产总额为2,876.94万元,负债总额为81.81万元,净资产为2,795.13万元;2021年度,四川瀛瑞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实现净利润-1,028.44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四川瀛瑞资产总额为1,989.55万元,负债总额为291.13万元,净资产为1,698.43万元;2022年1-12月,四川瀛瑞实现营业收入40.09万元,实现净利润-1,096.70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互联网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保健食品销售;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软件开发;物联网应用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远程健康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爱甲专线,861.20万元;2021年度,爱甲专线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爱甲专线.89万元;2022年1-12月,爱甲专线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中草药种植;中草药收购;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非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初级农产品收购;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化肥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牲畜销售;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农业机械销售;农业机械服务;农业机械租赁;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安装、维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林业产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粮食收购;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树木种植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批发;药品零售;药品生产;牲畜饲养;家禽饲养;水产养殖;药品进出口;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恒中药材资产总额为12,013.50万元,负债总额为8,374.48万元,净资产为3,639.02万元;2021年度,中恒中药材实现营业收入12,721.16万元,实现净利润224.10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恒中药材资产总额为12,802.68万元,负债总额为6,504.53万元,净资产为6,298.15万元;2022年1-12月,中恒中药材实现营业收入5,648.15万元,实现净利润18.46万元。

  经营范围:药品批发、道路运输、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一、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保健食品销售等。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广投医药资产总额为4718.36万元,负债总额为3345.41万元,净资产为1372.95万元;2021年度,广投医药实现营业收入3158.49万元,实现净利润-487.13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广投医药资产总额为15,908.78万元,负债总额为14,831.18万元,净资产为1077.60万元;2022年1-12月,广投医药实现营业收入15626.44万元,实现净利润-295.34万元。

  经营范围: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批发;以下项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血液制品外)零售。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3338.80万元,负债总额为1254.80万元,净资产为2084.00万元;2021年度,中恒医药实现营业收入5651.35万元,实现净利润-1360.57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一般项目:茶具销售:艺术品代理;茶叶种植;纸制品销售;文具日用品批发;办公用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双钱实业资产总额为39,923.35万元,负债总额为7,211.44万元,净资产为32,711.91万元;2021年度,双钱实业实现营业收入20,863.26万元,实现净利润945.43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个人卫生用品销售;食品用洗涤剂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化妆品生产;食品用洗涤剂生产;食品生产;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田七家化资产总额为17,837.72万元,负债总额为4,568.23万元,净资产为13,269.49万元;2021年度,田七家化实现营业收入2,219.76万元,实现净利润-1,271.91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田七家化资产总额为18,260.79万元,负债总额为6,800.79万元,净资产为11,460万元;2022年1-12月,田七家化实现营业收入6,235.26万元,实现净利润-1,809.48万元。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制造;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产品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家用电器研发;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日用品销售;医疗设备租赁;销售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百货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农副产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地产中草药(不含中药饮片)购销;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技术进出口;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消毒器械生产;消毒剂生产(不含危险化学品);医疗服务;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检验检测服务;保健食品销售;食品经营;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广西中恒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具有1处分支机构。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恒医疗资产总额为30,061.74万元,负债总额为15,510.53万元,净资产为14,551.21万元;2021年度,中恒医疗实现营业收入1,700.28万元,实现净利润23.87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恒医疗资产总额为36,540.86万元,负债总额为21,963.27万元,净资产为14,577.58万元;2022年1-12月,中恒医疗实现营业收入1,713.34万元,实现净利润26.38万元。

  以上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最终实际担保金额和期限将在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由被担保人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一)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申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授信额度范围内以及在年度预算范围内,办理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及用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提取、信用证、保函、票据等业务)的相关手续,决定对内担保事项,并按规定履行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的义务;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及授权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基础建设、投资并购等活动过程中的资金需求,保证公司及子公司业务顺利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虽然部分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但公司能对该等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被担保方为购房客户的,公司按照银行政策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业惯例,为购买公司房产项目的合格银行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担保事项,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拟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不超过40亿元(含40亿元),担保总额度不超过25亿,将有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求,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含莱美药业及其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34,451.64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比例为5.29%。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公司对购买子公司房产项目的购房人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情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或“公司”)2023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是公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结算方式是公平公允的,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该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营范围:对能源、矿业、金融业、文化旅游、房地产业、肥料行业、医疗机构及医药制造业的投资及管理;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咨询服务;国内贸易;进出口贸易;高新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承兑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南宁市良庆区飞云路6号GIG国际金融资本中心T1塔楼14楼14C号室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商业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北部湾银行、广投商业保理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广投集团控制下的企业,与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多为食品、日用品及医疗防护用品,价值较低,关联企业均具备支付能力履行合同约定。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接受劳务,主要是向关联人采购食材、接受食材配送服务以及后勤服务等,关联人以从事单位后勤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为主业的公司,具备相应履约能力。

  向关联人存入存款,业务关联人北部湾银行,其经营、财务状况正常,不存在履约风险。

  公司在2023年为了持续扩大各产品的影响力,提升企业品牌知名度,将在控股股东的子公司范围内推广销售公司食品、日化品、医疗防护用品等,交易价格不低于非关联客户出厂价格,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与非关联公司一致。

  本公司2023年度将会在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购买食材、接受食材配送、后勤等服务,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与其他非关联企业一致。

  公司将部分闲置房产出租于关联方作为办公场所,参照2022年已签租赁合同及公司周边租赁市场价格确定租金单价,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及结算方式与其他非关联企业一致。

  公司作为保理申请人向保理人转让合格应收账款申请保理融资款,双方签订池保理合同,在应收账款保理融资额度内按需要提款,额度为循环额度,保理融资比例不高于90%,年利率与其他非关联企业一致。

  北部湾银行吸收本公司存款的利率,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下限,且不低于其提供给其他非关联企业同期同类存款利率。

  (一)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

  (二)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