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产品中心 > 保健品
查看分类

吉林省畜牧业管理局关于对吉林省华牧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换发兽药GMP证书和兽药生产许可证的函

时间: 2024-02-06 21:00:42

  依据《兽药管理条例》《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修订)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我局组织专家检查验收、结果公示、企业整改合格,吉林省华牧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的粉剂、散剂、口服溶液剂(含中药提取)、外用杀虫剂(液体,D级)等 4条生产线符合兽药 GMP要求及兽药生产许可条件,现换发《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 GMP证书》(详见附件)。

  请你局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该企业的审批事后监督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定期或者不定期开展日常检查、巡查和指导服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兽药 GMP,组织产品的生产、检验等工作。如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行为,要根据《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规定,严肃查处,并及时上报省局。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畜牧网”的全部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畜牧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畜牧网”。违反上述条款,本网将追究其有关规定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本网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是传递更加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线,本网所展示的信息由买卖双方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本网站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友情提醒:网上交易有风险,请买卖双方谨慎交易,本地最好是见面交易,异地交易请多学、多看、多问、多了解,网上骗术多种多样,谨防上当受骗!

  5,本网刊载之所有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6,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地址不清稿酬未付和其它问题是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联系方式:编辑部电话 电子信箱请把#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