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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丨高中生电子档案、纸质档案的树立和移送

时间: 2023-12-16 22:16:59

  近期,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发布2020年一般高等校园招生作业意见中对考生档案的树立和移送进行了阐明,其他省市家长和考生也能够学习了解。

  一、考生电子档案是高校选取重生的主要是依据。电子档案内容最重要的包括考生根底信息、思想政治道德查核判定或评语、高中学业水平测验成果和反映学生归纳素质的资料、体检信息、自愿信息、高考成果信息和考生参与高校招生考试的诚信记载(主要指招生考试过程中违规的扼要现实及处理结果)等内容。考生应仔细填写自己的高考报名表、自愿表等,按要求将所填写的有关信息精确录入计算机,并仔细核对,对其真实性和精确性担任。因考生自己填写失误或不按规则要求和时刻填写信息而对考生选取发生的晦气影响,由考生自己担任。

  二、考生电子档案的树立与处理依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江苏省一般高校招生考生电子档案信息收集及处理办法的告诉》(苏教考招〔2008〕51号)的有关法律法规履行。

  考生电子档案由省教育考试院、各级招办和有关中学担任树立。考生电子档案一经树立,任何人不得私行更改。

  三、考生纸质档案的树立与处理依照省招委会、省教育厅《关于下发〈江苏省一般高校招生考生档案移送作业的暂行规则〉的告诉》(苏招委〔2001〕8号)的有关法律法规履行。

  考生被高校选取后,凭选取告诉书到地点校园或单位收取经密封的个人纸质档案资料(含归纳素质点评资料),到高校报届时移送给高校。各地招办和有关中学应自动联络考生,催促被选取的考生处理纸质档案资料的收取和移送手续。已选取考生的报名登记表、体检表、自愿表等信息,由高校从本校选取库中将考生电子档案中的有关信息直接打印成纸质资料,并加盖校园公章,与其他纸质档案一同存入考生个人档案。